1. 首先,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如同正常的婚姻关系离婚一样,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判决。另一种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 如果是按事实婚姻处理,要离婚的话:可以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如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3. 如果是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属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4. 总之,没有结婚证要离婚,关键是先确定双方属于哪种情况,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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