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要明确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的情况,与是否长期分居无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 对于长期分居的情况,若选择协议离婚:同样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一程序。在冷静期内,双方需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3. 若长期分居一方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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