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主体:本罪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这些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 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的财产权益以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3.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4.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特定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比如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等。只有当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