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概况:专业与诚信的融合上海恒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3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1310000MD03333390,主管司法局为静安区司法局。律所办公地址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静安中港汇1807室,地处核心商圈,交通十分便捷,为高效服务客户奠定了基础。律所始终坚守“诚信执业、专业赋能、务实高效、不负所托”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以来连续通过静安区司法局年度考核,获得“合格”评价,在行业内口碑良好。团队风采:专业人才的汇聚地恒焕律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团队建设。现有合伙人3名(徐晓晖、黄艳、黄娜)及执业律师17名,团队成员均毕业于知名法律院校,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们涵盖多个法律领域,能根据客户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团队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定期开展业务研讨、案例复盘和法律知识培训,紧跟法律动态。律所主要负责人徐晓晖律师,是律所主任兼高级合伙人,从业20余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是大型企业指定顾问律师,在不良资产和执行案件领域表现出色,致力于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业务领域:综合服务的全面覆盖恒焕律所深耕综合法律服务,兼顾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业务包括民事纠纷代理(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商事纠纷代理(公司诉讼、股权纠纷等)、刑事辩护与代理、行政诉讼代理等。律所坚持“一案一策、精益求精”的理念,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管理体系上,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案件受理、流程管控、质量监督和客户反馈机制,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注重服务细节,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服务优势:高效与专业的保障律所服务响应效率高,10分钟内初步响应,实行一案双律师负责制,法律意见书7日交付。至今累计服务个人当事人10000+,企业当事人100+。办过众多成功案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案中,乙(化名)委托上海恒焕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一审、二审应诉。乙以甲(化名)拖欠建筑材料货款为由起诉,甲辩称系第三方装饰公司经办人,货款应由该公司支付。一审法院判决甲承担付款责任,甲不服上诉。律所律师在一审中提交关键证据,二审中质证对方证据、补充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甲的上诉,维持原判。还有甲乙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乙公司委托律所律师参与诉讼。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工程量计价标准,一审法院按石方计价判决,甲公司不服上诉。律所律师当庭答辩,二审中对甲公司提交的证据提出异议,最终二审法院驳回甲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上海恒焕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团队、全面的业务、高效的服务,为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如果您有法律需求,不妨前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静安中港汇1807室的上海恒焕律师事务所,相信他们会给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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