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需满足以下条件:1.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的一方。2. 有具体的请求,比如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3.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这包括申请人曾遭受过家庭暴力,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或者申请人虽尚未实际遭受暴力,但根据被申请人的过往行为、当前状况等,存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可能性。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总之,满足上述条件并按规定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