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养父母解除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 协议解除:如果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融洽,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协议应明确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然后,共同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这种方式较为平和,双方能自主决定相关事宜。2. 法定解除:养父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养子女及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核实情况后,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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