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消灭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居住权期限届满:如果当初设立居住权时约定了具体的期限,那么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比如双方约定居住权期限为10年,10年期满,居住权就不存在了。2. 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是基于特定人的居住需求设立的,居住权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居住权自然消灭。3. 居住的房屋灭失:房屋是居住权的载体,房屋不存在了,居住权也就无法继续存在。例如房屋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完全损毁。4. 居住权人放弃权利:居住权人以书面等形式明确表示放弃居住权,该权利即消灭。5. 设立居住权的法律依据丧失:比如因法律修改等原因,原设立居住权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再适用,居住权也可能消灭。6. 混同:即所有权与居住权归同一人,比如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了居住权,此时居住权因混同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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