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结束时,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如下:1. 确定财产范围: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所得。一般包括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家具电器等,以及共同经营积累的资金等。2. 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同居前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3. 协商分割: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4. 按份共有:若无法协商一致,对于能区分份额的财产,按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5. 均等分割:对于难以区分份额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6. 考虑贡献: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形成贡献较大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7. 举证责任:主张某财产为共同财产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该财产是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或形成。8. 法律救济:若协商不成且无法自行分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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