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性质: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标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将土地、生产资料等交给承包方,承包方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约定交付一定收益的合同,更侧重于经营管理及成果交付。2. 主体要求:租赁合同主体一般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承包合同主体可能涉及特定行业的主体,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包方一般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等,主体资格有一定的特殊性。3. 权利义务内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主要是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按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等。出租人主要是交付租赁物并保证其符合约定用途,收取租金等。承包合同中,承包方要依约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一定的任务或交付成果,如农业生产收获物等,同时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成本。发包方提供相应的条件,监督承包方经营活动等,并获取约定的收益。4. 风险承担: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在租赁期间一般由所有权人(出租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承包合同中,承包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要承担经营风险,如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经营损失等,但对于承包标的本身的风险承担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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