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多卖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1. 合同效力:出卖人与多个买受人分别签订的买卖合同,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一般均为有效。2. 实际履行情况:若出卖人将标的物实际交付给其中一个买受人,该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例如,甲将房屋卖给乙、丙、丁,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乙取得房屋所有权。3. 未受领交付且未付款情况: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均未受领交付且未支付价款的,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4. 违约责任:未能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比如,甲未将房屋交付给丙且丙已付款,丙可要求甲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差价损失等。5. 其他情况:如果一物多卖行为存在欺诈等情形,受欺诈的买受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合同可撤销,并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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