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伤情鉴定:证明受害者所受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如轻伤及以上。这是故意伤害立案的关键证据之一。2. 证人证言:现场目睹伤害行为发生过程的证人所作的陈述。证人需具备作证能力,且证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3. 犯罪嫌疑人供述: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其供述可作为证据。但仅有供述一般还需其他证据佐证。4. 视听资料:包括现场监控视频、事发时的录音等,能直观反映伤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5. 物证:如凶器、沾染血迹的衣物等与伤害行为相关的物品,可帮助证明案件事实。6. 就医记录:受害者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能体现受伤情况及就医过程,与伤情鉴定相互呼应。当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且这些证据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存在故意伤害行为且达到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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