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酬标准:若居间合同有明确约定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依约定确定。若未约定,可按行业惯例或公平合理原则确定。2. 报酬支付条件: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3. 报酬支付时间: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时间支付。未约定的,在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合同成立时支付。4. 报酬请求权的丧失: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5. 报酬的范围:一般包括约定的报酬数额。若因居间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通讯费等有约定,也应依约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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