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欠款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1.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是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那么其中关于欠款的条款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 例如,一方承诺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款或财产折价款等,若明确写在离婚协议中,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一般会认可该协议的效力,并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3.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协议被撤销后,其中关于欠款的约定也就不再有效。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