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1. 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断。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意愿。2. 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程度等。经济收入稳定、有良好居住环境的一方更具优势。3. 孩子的生活环境:一直与一方生活且感情深厚的,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4. 双方的品德、健康状况等: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5. 父母双方的意愿:双方都积极争取抚养权,且能提供良好抚养条件的,法院会综合权衡。通常情况下,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存在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可能会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给另一方。总之,法院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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