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一方每月的工资收入,以及从事兼职等获得的劳务报酬。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盈利,或者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创作的文学作品出版后获得的稿费等。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只给一方,就属于共同财产。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协商一致使用、处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否则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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