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离婚时,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2. 具体考量因素: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孩子的生活习惯,比如一直由谁照顾较多等。孩子的意愿,虽然三岁孩子表达意愿能力有限,但会适当参考其与父母的亲密程度等。3. 法律倾向: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孩子在幼儿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等)、虐待孩子等,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会增加。4. 操作建议:双方可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签订抚养协议。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供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因素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照片、对方不良行为记录等。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双方应遵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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