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可以要求双方共同抚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核心分析首先,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不因离婚而改变,孩子仍是双方的子女。其次,关键在于是否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在此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是被允许的。这体现了法律充分尊重父母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安排的意愿,同时将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考量。实务建议父母双方可就轮流抚养孩子的具体时间交接方式孩子生活学习安排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若之后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双方再次沟通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轮流抚养协议是否有效及是否继续履行。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轮流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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