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核心分析1. 主体资格需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2. 经营困境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如股东会或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等。3. 利益受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 解决途径穷尽尝试过其他方式仍无法解决公司困境。实务建议股东需收集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决议文件等。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并按照法院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配合法院审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