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离婚后女方不给男方探视权,男方有权采取措施保障自身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男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这是其法定权利。女方有协助男方探视的义务。关键在于女方无故阻碍男方探视,影响了男方对子女的亲情交流。实务建议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明确告知其阻碍探视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恢复探视。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恢复探视权,并明确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收集女方阻碍探视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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