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债务不一定都要共同承担,需区分债务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义务;个人债务则由一方自行承担。判断关键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实务建议首先要明确债务性质,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借款用途说明等。若对债务分担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要向法院准确陈述债务情况及主张,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