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专家辛巧丽:为您保驾护航的专业律师辛巧丽,一位在涉税法律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卓越的执业律师。她拥有多重身份,曾是检察官,如今又是注册税务师,这种独特的经历让她在涉税法律事务中独具优势。 一、专业背景与擅长领域辛巧丽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她拥有 10 年公诉人经历,熟悉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又具备律师和税务师双证,深入了解税务局的执法逻辑。她专注于涉税刑事辩护、税务稽查应对、税务听证及行政诉讼等领域,能为客户提供从预防到应对,从行政到刑事的全面法律保护。 二、丰富经验与成功案例1. 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案情:该公司因缺少进项和成本发票,联系上游网络货运平台公司虚开 800 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77 万余元,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少缴税款合计 304 万元。被税务稽查局认定偷税,要求补缴税款 304 万,滞纳金 200 余万元,并处偷税金额 0.6 倍罚款 182 万余元,三项合计 680 余万。办案经过:辛律师详细了解案件后,发现公司虽接受虚开发票,但存在真实成本支出,属于错位虚开。她指导客户收集关键证据,在听证中提交,经激烈辩论和多次沟通,最终税务局同意按核定征收办法补缴税款,降低行政罚款金额。案件效果:调整后,补缴增值税 77 万,核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18 万,滞纳金 50 余万,罚款金额将至 49 万,三项合计 194 万元,为客户企业降低近 500 万损失。办案心得:纳税争议案件专业性强,纳税人若不及时委托律师,易错失救济途径和时效。本案凸显了听证程序和权利运用的重要性。2. 某某加油站出租、发包后承租人隐匿收入型偷税案案情:阿某某将春光加油站出租给陈某某,陈某某用个人收款码收取营业款,存在偷税漏税故意,加油站及其投资人不知情。稽查局对加油站及阿某某处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办案经过:辛律师认为实际经营者为陈某某,纳税义务不应由加油站及阿某某承担。指导先行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判,又代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效果:法院判决撤销稽查局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办案心得:出租、发包经营中,出租人、出包人面临税务风险,需专业税务律师把关屏蔽风险。3. 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以不动产投资享受契税免税优惠后被税务稽查案案情:自然人股东张某将四十余套商铺投资到公司实现增资扩股,过户前咨询税务局获契税免税答复并办理过户。2025 年,稽查局认定交易不符合免税规定,要求公司补缴契税 90 余万元,加收滞纳金 120 余万元。办案经过:辛律师认为税务机关处理错误,交易时张某咨询获免税答复并按指引操作,已过追征期,纳税人无主观故意。指导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原判,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效果:法院采纳律师思路,判决撤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两百多万。办案心得: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需依法依规,纳税人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树立风险预防意识。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改变定性为逃税罪,最终争取到缓刑案案情:某公司因缺少发票,股东李某联系开票公司虚开 1000 余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合计 400 余万元,李某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办案经过:辛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详细阅卷认为应改定逃税罪,与公诉人充分沟通后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公诉人采纳,最终量刑建议适用缓刑。案件效果:改变定性为逃税罪减轻了当事人刑期。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辩护关键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应抓住此阶段充分表达辩护观点。 三、长期贡献与专业能力证书辛巧丽长期担任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税务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同时,她拥有注册税务师专业能力证书,这进一步证明了她在税务领域的专业权威性。辛巧丽律师以其专业、负责的态度,在涉税法律领域为众多客户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涉税法律专家。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