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2. 客观要件: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比如,给犯罪分子提供住所让其躲避,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分子罪行等。3. 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 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实施了帮助行为,不构成此罪。需要注意的是,窝藏、包庇行为是违法的,会阻碍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一旦发现有人实施此类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参与此类违法活动,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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