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章:具有最高效力,代表公司意志。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等各类重要文件,盖上公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2. 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合同,表明签订合同的特定用途。其效力仅次于公章。3. 法人章:即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在特定情况下用于合同签订等,能体现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意志。4. 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往来等相关事务,一般不直接用于合同签订,但在涉及财务结算等合同中可能会用到。不同印章用途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加盖,以确保合同效力及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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