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刑事辩护 > 刘加民律师(普罗米修光明所):张某某盗窃案专业辩护​

刘加民律师(普罗米修光明所):张某某盗窃案专业辩护​

2026.02.27刑事辩护4人浏览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加民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刑事辩护的专注,在刑事法律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
刘加民律师拥有六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40320********31,主要服务于广东深圳地区。他的联系地址有两个,分别是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刘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均为法学专业,还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如今,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更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
刘加民律师深知专业的重要性,他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成为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执业以来,他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成功案例。
在不予起诉的案件中,汤某某(化名)强奸案、邵某某(化名)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化名)盗窃案等多起案件,经刘律师辩护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以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为例,汤某某(化名)作为养生店老板,与员工发生性关系后被指控强奸。刘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以及受害人同事的证人证言。他发现受害人在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情绪低落的症状,反而表现正常,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刘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
在取保候审后解除措施的案件方面,袁某某(化名)开设赌场案、杨某某(化名)职务侵占案等,经刘律师辩护后,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而在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件中,翁某某(化名)、方某某(化名)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及赖某某(化名)职务侵占案等多起案件,都在刘律师的努力下,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判决。此外,在获得一年以上减刑的案件中,谭某某(化名)诈骗案从12年减到6年,林某某(化名)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等,刘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
以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为例,谭某某(化名)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主犯,检察院建议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刘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证据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庭审时,刘律师通过巧妙设计的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
范某某(化名)盗窃案也是一个典型案例。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盗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做了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将盗窃罪改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中,何某某(化名)被指控情节严重且系累犯,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的单次猥亵行为较轻,不构成情节严重,并检索到类似案例。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刘加民律师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注的职业精神,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上,刘加民律师将继续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前行,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1.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服刑人员需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参加教育改造活动,展现出良好的改造态度。 2. 确有悔改表现:包括思想转变、行为改善等方面,如真诚悔悟犯罪行为,在日常生活、劳动等方面... 查看更多
  • 诈骗2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 查看更多
  • 介绍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存在显著界限。 主观方面,介绍卖淫罪通常是为卖淫者与嫖客建立联系、沟通信息,促成卖淫交易,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强迫卖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主观恶性大。 客观行... 查看更多
  • 醉驾肇事逃逸并造成人员伤亡,处罚较为严厉。 首先,醉驾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次,肇事逃逸属于加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查看更多
  •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是基本要求,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事,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刑法》第七十五条)。 2.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需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日常活动轨迹等(《刑... 查看更多
  • 精神病人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承担情况需具体分析。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此时其具备正常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能清晰认知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理应对犯罪行... 查看更多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