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局通常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若公安局不放人,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情况。1.公安局可能认为有其他违法事实需要进一步侦查,这种情况下,应向检察院说明理由,并在法定时间内继续侦查。但继续侦查的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无限制延长。2.公安局可能存在工作程序或理解上的错误,未及时执行检察院的不批捕决定。此时,检察院应与公安局进行沟通协调,明确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督促公安局依法执行。3.也有可能存在个别公安局工作人员故意不执行决定的情况,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拘留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进行监督和处理。检察院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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