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领域,每一个案件都是对公平正义的一次考验,而律师则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的陈炳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专业履历,实力彰显陈炳律师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他本科毕业于黄冈师范学院。在湖北方式律师事务所,他担任副主任一职,同时还是黄石市律协第四届刑事专委会成员以及黄石市律师行业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这些职务和称谓,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他肩负社会责任的体现。他的执业证号为1420**********329,服务地区覆盖湖北黄石,律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大畈路6号团城山大厦11楼。典型案例,精湛辩护以田某某(化名)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为例,充分展现了陈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案件初始,问题凸显黄石市黄石某某(化名)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田某某(化名)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田某某(化名)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核心组织者,仅提供辅助性工作,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且一审量刑过重。陈炳律师受法院指定,担任田某某(化名)的二审辩护人。深入剖析,精准策略接手案件后,陈炳律师全面研读一审判决书、庭审笔录及全部涉案证据,精准锁定二审辩护核心突破口。他发现一审法院认定田某某(化名)构成组织卖淫罪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田某某(化名)对卖淫女形成刑法意义上的管理和控制,其行为更符合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同时,田某某(化名)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小于涂某某(化名),一审量刑过重。证据梳理,夯实基础为支撑辩护意见,陈炳律师对全部涉案证据进行分类梳理、逐一校验。他查明田某某(化名)系后期加入犯罪,未参与招募卖淫女、制定卖淫规则等核心组织行为,仅负责接送卖淫女、结算嫖资提成、发放招嫖卡片等辅助性工作。卖淫女在交易方面仍具有自主性,田某某(化名)未对其实施实质管理控制,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法律适用,专业辩护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陈炳律师精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撰写详细、专业的二审辩护意见。他明确提出田某某(化名)应改判为介绍卖淫罪,且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依法减轻刑罚,并将辩护意见提交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交锋,据理力争二审开庭审理期间,陈炳律师全程陪同田某某(化名)参与庭审。他沉着应对庭审各方意见,从定性和量刑两方面展开辩护。在定性辩护中,他详细阐述田某某(化名)的行为仅构成介绍卖淫罪;在量刑辩护中,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从轻量刑。同时,他结合庭审检察员的出庭意见,进一步强化辩护观点。跟进判决,保障权益庭审结束后,陈炳律师持续跟进案件审理进度,与二审法院办案人员沟通,补充辩护说明材料。二审判决作出后,他第一时间告知田某某(化名)判决结果,详细解读判决要点,安抚当事人情绪,帮助其了解自身权益。胜诉成果,意义深远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陈炳律师的二审辩护意见,将田某某(化名)的罪名改判为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实现了两大核心胜诉成果:一是罪名改判,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刑事处罚层级;二是刑罚大幅减轻,显著减少了当事人的人身羁押期限,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田某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陈炳律师在刑事二审辩护中“精准定性、精准量刑、全力维权”的核心专业能力。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陈炳律师将继续凭借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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