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讨债: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其财产代管人代管。债权人可要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所欠债务。其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在公告期满后若债务人未到庭应诉,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可凭借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再者,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自行或委托律师调查债务人可能存在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以便在找到债务人或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主张权利。另外,若有证据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最后,关注债务人的行踪动态。通过各种渠道留意债务人的线索,一旦发现其下落,及时采取措施,如申请财产保全或直接要求其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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