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注意,在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纠纷。若超过时效,可能会面临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风险。同时,时效的起算点对于准确判断是否超过时效至关重要,当事人要清晰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的时间节点,以便在规定时效内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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