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不存在所谓“有效期”的说法。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该协议书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双方已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任何一方反悔,该协议都无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在离婚登记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法院经审理后,若认定协议有效,会判决违约方按照协议履行。总之,离婚协议书生效后长期有效,直至双方按照协议完全履行完毕或经法定程序变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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