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冕桦律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广东仁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担任汕尾市律师协会理事、陆丰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他擅长民商法、刑法,在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法律领域颇有建树,执业7年来,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案例12。案情简介:家暴吸毒毁婚姻原告与被告相识后按民间习俗结婚,随后补办结婚证,婚后育有三名子女。然而,被告婚后暴露出家暴倾向,多次殴打原告。双方曾签订《婚姻保证书》《婚内协议书》,约定被告若再犯错需放弃部分抚养权并赔偿。此后,被告因容留他人吸毒且自身参与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被告依旧不务正业,漠视家庭责任。原告不堪忍受,委托李冕桦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离婚、子女抚养权、10万元经济补偿金及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工作:精准维权有章法固定过错证据链李冕桦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全面梳理《婚姻保证书》《婚内协议书》,这些文件证实了被告的家暴事实以及此前双方的约定。同时,他调取了生效刑事判决书,锁定了被告吸毒犯罪的关键过错。此外,他还收集了原告工作证明、子女就学记录等,这些证据佐证了原告的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生活现状,为原告的诉求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界定诉求依据李律师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被告的家暴、吸毒行为属于“感情破裂”法定情形及“重大过错”情形。他主张原告要求的经济补偿金符合“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也于法有据,确保了原告的每项诉求都有法律和事实支撑。应对缺席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这给诉讼程序带来了一定影响。但李律师及时向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证据材料,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被告的过错以及原告诉求的合理性,弥补了被告缺席带来的程序影响,推动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采纳了己方的核心意见。案件结果:权益保障终实现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判决女儿由原告直接抚养,保障了原告与女儿的稳定生活。同时,法院支持了原告的经济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诉求,判令被告支付两项赔偿金共计2万元,全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李冕桦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锁定被告过错事实,梳理合法诉求逻辑,高效应对诉讼程序问题,帮助原告在婚姻关系无法维系时,既实现了离婚诉求,又争取到了合理的抚养权及赔偿,最大化降低了婚姻破裂对原告的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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