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章律师,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执业于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拥有4年执业经验,专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在其丰富的办案经历中,案例23的涉境外离婚案极具代表性,充分展现了他在复杂法律程序中的专业素养与应对能力。案件背景这是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为香港人,而被告户籍所在地为A地,但被告因犯罪于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正在B地服刑。此类涉境外且被告服刑的离婚案件,在管辖权的确定上存在诸多复杂因素。管辖争议初现李景章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决定向A地法院起诉。从法律条文的字面理解来看,A地作为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然而,A地法院受理后,却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将该案移送给了B地法院。这一移送打破了最初看似合理的管辖安排,使得案件走向变得复杂起来。管辖难题升级B地法院受理案件后,同样判定自己没有管辖权。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案件遇到管辖权争议时,需要进一步协调或指定管辖。于是,B地法院将该案提交给H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管辖。至此,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上升到了更高层级的司法裁决层面。H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最终指定A地法院管辖。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反复协调与移送,案件又回到了最初起诉的A地法院,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涉境外及被告服刑这种特殊情况下,管辖权确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调解结案尽管在管辖权问题上经历了漫长的拉锯战,但李景章律师团队始终没有松懈对案件实质问题的研究和处理。在案件回到A地法院进入庭审阶段后,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积极推动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结案。这种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避免了进一步的司法资源消耗,同时也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景章律师在这起涉境外离婚案中的表现可圈可点。他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起诉法院,在面对管辖争议时,遵循法定程序积极应对,最终成功化解难题。他的专业和坚持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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