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需要用人单位盖章。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盖章是其生效的重要形式要件之一。盖章代表用人单位对该证明内容的认可和确认,具有公示效力。一方面,盖章能体现用人单位的正式意思表示,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依法解除。另一方面,对于劳动者而言,盖有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其再就业、办理社保转移等手续时必不可少的文件。若仅有单位相关人员签字而无盖章,可能存在证明效力不被认可的风险。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盖章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总之,用人单位盖章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生效及具备完整证明力的重要保障,对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及后续相关事宜的顺利办理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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