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陈某某(化名)职务犯罪案和孙某某(化名)帮信罪+诈骗罪关联案等案例,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出色的辩护技巧,赢得客户广泛认可。名校出身奠定坚实基础刘伟路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本科的学习经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中山大学的求学时光里,他系统地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深入研读各类法律法规,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奠定了深厚的底蕴。专注刑事辩护尽显专业实力刘伟路律师执业11年,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是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部主任,还担任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委员会委员,韶关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韶关市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他在刑事诉讼领域表现卓越,熟悉刑事案件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经典案例彰显辩护智慧在陈某某(化名)职务犯罪案中,某局原局长陈某某(化名)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涉案金额达167万元,公诉机关认定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刘伟路律师团队组成专项辩护组承接此案。刘伟路律师深入研究职务犯罪辩护要点,多次会见当事人,细致审查案卷材料。针对案件特点制定精准策略,核实当事人坦白情节,协调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强调其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庭审中,律师清晰呈现辩护观点,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核心意见,判处陈某某(化名)有期徒刑3年3个月,较初始量刑大幅缩减,体现了刘伟路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深厚积淀与专业技巧。在孙某某(化名)帮信罪+诈骗罪关联案中,孙某某(化名)先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刘伟路律师介入后,成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取保期间,孙某某(化名)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再次刑拘,公诉机关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建议量刑10年以上。刘伟路律师接手后跨阶段持续跟进,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两案关联证据。针对诈骗罪,提出当事人系从犯,无组织策划行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同时针对帮信罪,坚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最终法院采纳刘伟路律师全部意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帮信罪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重罪大幅降刑与一罪不起诉的双重辩护成果。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独特的出庭辩护技巧,刘伟路律师在复杂案件中多次取得优异结果,帮助当事人化解危机,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他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舞台上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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