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因欺骗而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并非当然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 若受欺诈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合同将继续有效。3.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欺骗别人签的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取决于受欺诈方是否行使撤销权以及行使的时间等因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