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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什么

2026.02.249人浏览

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两种。
其一为发起设立,即由公司的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子公司。发起人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购足额股份,并履行一系列设立程序,如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等,完成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子公司即告成立。
其二是募集设立,这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子公司。在这种方式下,发起人除了认购部分股份外,还需依法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等,以确保股份的顺利募集。待股份募集完成后,同样要办理设立登记等手续,子公司得以正式设立。
不同的设立方式在程序、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立方式,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以保障子公司设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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