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协议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债务重组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列举范围。例如企业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主要是关于债务的重新安排等事项,并非印花税所规定的诸如购销、加工承揽等应税合同类型。不过,若债务重组涉及到一些特定合同行为,如以物抵债等,可能会涉及印花税。比如以房产抵债,房产所有权转移可能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照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具体是否缴纳印花税,需根据债务重组实际涉及的行为及合同性质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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