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将予以注册并颁发证书,一般在公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左右能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具体流程如下:1. 初审公告:商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后,进入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 注册核准: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核准。3. 发证:商标局制作商标注册证书并发放,通常在核准后的1-2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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