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思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是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年限达8年,擅长知识产权领域。他作为三环知识产权集团潮汕地区负责人,为众多上市公司和行业领头公司提供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一、日本某牌商标侵权案被告是国内制笔行业知名企业,在商品上使用了与原告商标实质性相同的“秀某笔”标识。该标识曾在行业内普遍用于软头笔产品,后因原告维权,多数品牌不再使用。张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收集大量该标识作为商品类型名称而非商标标识的证据,成功将其认定为商品通用名称,缩限了原告商标权保护范围。法院因字体不同(商标为繁体字,被诉标识为简体字)判定被告行为不侵权,既减少了当事人商标无效程序的时间及费用成本,又避免了法院审理重点在商标是否有效上。二、广东某修正带龙头企业著作权维权系列案(一)案情简介权利人为国内文具行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其修正带产品外包装由底部印制彩色图案的纸卡板及表面透明吸塑包装壳构成,纸卡板图案独特且办理了著作权登记。多年来产品遭大量仿冒侵权,但因著作权侵权判决赔偿低,难以肃清侵权行为。张律师接手后,挑选了同市区一家规模较大、成立时间早、侵权范围广且在电商平台有多个店铺销售侵权产品的文具企业。(二)办案经过为获最大限度赔偿,放弃网络保全侵权产品方式,让权利人派人前往平均判决赔偿金额较高的法院所在地线下购买保全侵权产品,将连结点定于该法院管辖范围,并对线上平台销售情况截图保全。起诉时针对著作权所涉及美术作品用于外包装这一事实,就著作权侵权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案由提出赔偿损失及停止侵权等诉求,最终获得数十万侵权赔偿。之后陆续起诉其他侵权厂家,多数被告慑于首个案件判决结果选择和解,权利人短时间内整肃市场并拿到数百万元赔偿款。(三)案件分析实践中,著作权侵权常表现为复制、发行行为,如将美术作品应用于产品外包装。缺乏权利人损失或侵权方侵权获利证据时,法院酌定赔偿一般不高。本案权利人此前维权效果不佳,赔偿金难抵维权开支。张律师改变维权策略,从选择适当案由、合适被告及管辖法院、合适时机等方面入手,取得理想维权效果。三、广东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纠纷原告是台湾机械制造企业在大陆的关联公司,有一维持近20年的发明专利,多次侵权诉讼胜诉,该专利也多次经历无效宣告程序均维持有效。此次原告向汕头知名包装设备制造企业(被告)索赔2000万,并保全被告公司账户500万,影响重大。张律师凭借理工科教育背景和多年专利代理经验,深入了解涉案技术,经大量文件及专利检索,找到有力在先证据,成功将原告发明专利无效掉,避免了被告重大经济损失。四、浙江某公司洗护用品包装维权案原告独创的洗护用品在线上成功后,因初期未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产品爆火后出现大量仿冒外包装产品,维权被动。张律师认为,即使未提前主动布局,也可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入手,收集大量证据证明原告产品有一定影响力,其特有的包装装潢权应受保护,最终取得数宗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胜诉判决,维护了原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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