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2. 客观要件:表现为公然夺取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管理人员的面或者在其能够立即发觉的情况下,乘其不备而公然将公文夺走。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 主观要件: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公文而仍决意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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