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标准通常涵盖多方面。一是房屋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要给予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应给予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四是补助与奖励。市、县级人民政府可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此外,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标准会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土地性质、房屋用途、面积等因素确定补偿方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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