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部门如下: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自行就纠纷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2. 基层组织调解:如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可介入调解,促成双方和解。3. 仲裁机构: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4. 人民法院:可向房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等),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