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30年到期后,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多数情况下会进行延包。根据相关政策导向,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通常会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工作。届时,原承包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继续按原承包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其次,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等,承包地会按照法定程序被征收,承包关系相应终止,同时会给予承包方合理补偿。再者,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严重违反承包合同约定,如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发包方有权依法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另外,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经发包方同意的条件下,承包方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流转期限可在剩余承包期限内自行约定。总之,农村土地承包30年到期后的处理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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