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人身安全是至关重要的,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免除一方对另一方人身损害应承担的责任。比如在旅游合同中,约定旅行社对游客在行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免责,此条款无效。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一方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受损,不能通过合同条款逃避责任。例如,运输合同中约定运输方因重大过失造成托运货物损坏可免责,该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些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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