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曾经营多家汽车相关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公司事务处理经验。2020年5月起就职于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执业5年来,他成功办理过多起受贿案件、恶性抢劫案、网络犯罪案件,还处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以及多起执行异议纠纷等,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颇有建树,是柳州企法协委员、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案例5——覃某(化名)变更抚养关系之诉。案件委托与抗辩难题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抚养权一案。在案件中,被告梁某(化名)提出了激烈的抗辩理由,称自己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抚养费,女儿由奶奶照顾得很好,还指责原告覃某(化名)拐骗孩子。这些抗辩给覃某(化名)变更抚养权带来了巨大的阻碍。证据锁定关键事实面对梁某(化名)的强硬抗辩,张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通过收集社区证明、女儿手写声明、学校接送记录这三份关键证据,成功锁定了“2020年12月起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这一重要事实。这为覃某(化名)争取抚养权提供了有力的事实依据,表明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已经成为一种稳定的状态。精确控制抚养费主张张律师还抓住梁某(化名)自认月入万元的信息,对原告主张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进行了精确控制,使其在被告的承受范围之内。这样既合理地保障了孩子的生活需求,又避免了过高的抚养费要求给被告带来不合理的负担,增加了抚养费主张被法院认可的可能性。阻断“已收全款”抗辩针对梁某(化名)提出的“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抚养费”这一抗辩理由,张律师指出离婚协议所载的12.5万元并未实际支付,而是双方其他债务抵销。这一观点成功阻断了被告的“已收全款”抗辩,为后续的判决奠定了基础。激活法律条款在庭审中,张律师引导法院单独询问已满八周岁的梁某某(化名),将孩子“愿继续随妈妈生活”的真实意愿形成笔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律师的这一举措直接激活了《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为覃某(化名)变更抚养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判决结果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观点,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判决前拖欠部分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同时驳回了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精心收集和运用,以及对法律条款的准确把握,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的全额支持,为当事人夺回了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