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后,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 返还财产:双方应相互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比如借款人已取得借款,需返还给出借人。2. 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借款用于消费已无法原样返还,可通过折价方式补偿对方。3. 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一方明知合同违法仍签订致合同无效,需对对方损失赔偿。4. 收缴财产: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