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过后,合同内容一般不再具有当然的约束性。1. 从法律角度看,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此时,双方当事人不再受原合同条款的强制约束。2. 不过,若合同中有关于结算和清理条款的约定,这些条款在有效期过后仍可能有效。因为结算和清理条款关乎合同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如价款支付、费用清算等,仍需按照约定执行。3. 另外,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且未提出异议,可能会形成事实上的继续履行合同关系,此时原合同部分内容仍可能对双方有一定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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