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不过户,其权属情况较为复杂。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权属有明确约定,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从法律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依据离婚协议确定。不过,未经登记,房屋产权的变动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例如,若一方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另一方可能无法对抗该第三人,只能依据离婚协议向擅自转让方主张赔偿。若离婚协议未明确房屋归属,那么房子仍处于共有状态。双方对房屋仍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双方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使房屋产权的变动具有公示效力,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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