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问答
我的位置:首页 > 优质咨询 > 综合 >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

2026.02.20综合5人浏览

1. 启动原因:
强制清算通常因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等情形,由债权人股东等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破产清算则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 程序目的:
强制清算主要是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以结束公司存续期间的各种法律关系。
破产清算在于通过法定程序清理债务,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使债务人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避免个别债权人不当受偿。
3. 法律后果:
强制清算完成后,公司主体资格消灭,但可能因存在违法清算等情况,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主体资格消灭,破产程序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4. 财产分配顺序:
强制清算中,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然后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清算按《企业破产法》规定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为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 图文咨询
    27W+专业律师,超30亿人次使用
    立即咨询
  • 电话咨询
    一个电话,解决法律问题
    立即咨询
  • 商城服务
    专业律师拟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进入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