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2年获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职律师执业证以来,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逾二十三年。陈飞律师的履历十分丰富,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曾在东北某基层单位担任国家干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长达十年。在这十年里,他主要负责或协助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千余件。这段独特的经历让他在政企纠纷、职务犯罪辩护、行政处罚合规等领域具备了独特的洞察力。正如业内人士所说:“十年行政执法经验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使他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值得一提的是,陈飞律师受聘担任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学院”首任执行院长。在团队建设、管理与个人业务发展方面,他颇有建树。在他主持工作期间,该律师事务所在一年内收获了三起重大案件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这不仅体现了他卓越的领导能力,也证明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他善于凝聚团队力量,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为案件的成功辩护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刑事辩护领域,陈飞律师成绩斐然。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众多案件取得了撤销案件、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或从轻判处等有效的辩护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还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案件代理及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陈飞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长期担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某综合类栏目法律嘉宾。他凭借“内容专业、语言通俗易懂”的特点深受听众喜爱,并获得该节目中心的赞誉。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广大听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学术方面,陈飞律师也有所建树。他撰写的《关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中“欺骗手段”的认定标准——赵某骗取票据承兑案》载于《刑事法判例研究》第37辑,为相关领域的法律研究提供了参考。陈飞律师办理过众多经典案例。其中,代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某司长童某(化名)受贿案,该案入选某重点高校法律系案例教学研讨库,具有重要的教学和研究价值。在代理辽宁省葫芦岛市陈某(化名)骗取贷款专案时,在审查起诉阶段,他成功剔除公安机关指控的1.06亿元犯罪金额中的8900万元。这一案件系当地首个涉案金额过亿却在批捕后成功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深刻影响并改变了当地“清收挽损”工作格局。代理河北省邢台市谢某(化名)逃税案时,他成功推动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为当事人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在代理辽宁省大连市某中专学校校内故意伤害案中,作为主办律师,他成功协调全部12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谅解,最终12名被告人均获缓刑判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陈飞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北京,执业证号为1110120********66,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223层。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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