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房产的财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房产为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进行平等分割。协商时可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视为对该方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出资方子女名下,则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房产时,双方应提供相关购房凭证、出资证明等证据,以便准确界定房产性质及归属,进而公平合理地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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